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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受理、审查、审验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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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审查、审验的前置条件(一)许可条件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无数量限制(无)申报材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3、企业章程;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2、验资报告3、房产证复印件4、租赁协议5、公司章程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