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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如果把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到和西方国家一样,是利大还是弊大?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当然是利大于弊,对于构建创新型社会增强国力绝对是有深远意义。这话太官腔,说白的吧,如果抄袭成本是零,那还有谁愿意去创新?创新并不是拍脑袋的事情,而是日积月累的结果,并不是靠小宇宙爆发或者拼人品就能搞成个震惊全球的发明创造来的。


      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要靠专利法一部法律,相关的民法、民事诉讼法等都要与之配套。所以中国不是不想,而是还要整个社会的法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在这点上,专利法绝对在立法方面是远远超前的。第一部专利法诞生于1984年,是刚刚步入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中国第一部带有资本主义(即私有产权)性质的法律。你查查物权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吧,就知道专利法多时髦了。